子公司註銷後母公司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債務?
子公司註銷時,子公司的債權債務不由母公司承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與子公司相對應的是
總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個人,以其全部財產分別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該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麽區別?
1.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子公司有;
2.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商登記中的內容不同,具體體現在出資上;
3.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