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創業初期如何分配股權

創業初期如何分配股權

法律分析:創業初期,公司應堅持創始人與股權相結合的控制。分期兌現的原則。目前市場上最流行的股權分配方式是:股東出資占公司總資本的50%以上,或者其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0%以上,享有絕對控制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壹十六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占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雖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比例不足50%,但根據其出資額或者所持股份,對股東大會和股東大會的決議有足夠表決權的股東。

(3)“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控制公司行為的人。

(4)關聯關系,是指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其他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關系。然而,國家控制的企業並不僅僅因為它們受國家控制而有關聯。

  • 上一篇:成都李濤天下科技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大連龍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