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回顧壹下新聞事件。當地時間2月1日,英國零售巨頭Debenham宣布啟動破產清算程序,此後該公司已進入破產管理程序。
僅在24小時前,另壹家英國知名零售商阿卡迪亞集團剛剛宣布啟動破產清算程序。這兩大零售集團的倒閉將導致25000人失業。
這個事件主要涉及英國破產法的相關內容和知識。讓我們了解壹下管理程序和破產清算的區別。
破產管理是破產公司為進行公司重組或資產變現而經常采用的壹種救助程序。在公司、董事或債權人向法院提交申請後生效。
進入管理程序的公司可以延期償還債務,債權人在此期間不得強制執行債權。法院指定的破產執行人將作為公司的管理人控制公司,並試圖挽救公司,避免破產清算。
通過管理程序,公司可以暫時避免債務壓力,爭取時間走出財務困境。但是,管理程序非常昂貴,通常持續壹年以上。並且公司必須披露已經進入管理程序的事實,可能會對公司形象造成壹定的負面影響。
清算通常需要在管理程序結束後指定清算人,無論是自願清算還是強制清算。清算人負責將公司資產變現,並按照法定的優先順序分配給公司的債權人。如果有剩余資產,將分配給有權獲得的人。清算結束後,公司將被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