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是不斷變化的,也是更加復雜的。比如,政府與私企的關系壹般是“交警與司機”,但“交警”受過去傳統習慣的影響,不是為創造合理的交通秩序服務,而是總是試圖超越自己的權限對“司機”行使管轄權,“司機”為了方便也與“交警”進行公關。
擴展數據:
在政府職能部門與企業的關系日益凸顯之前,每當談到政府與企業的關系,首先想到的就是政府專業經濟管理部門與國有企業的關系。但經過20多年的改革,其他所有制企業發展迅速,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政府與企業的關系不再局限於專業經濟管理部門與國有企業的關系,而是政府職能部門與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企業整體的關系,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