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裝修公司 - 董事會會議的類型

董事會會議的類型

類似於股東大會的分類,董事會會議也可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或普通會議和特別會議。董事會定期會議是指法律和公司章程確定的每年召開的董事會定期會議。至於每年召開會議的次數,在法律確定的範圍內,由章程確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會議次數不受《公司法》具體限制,由公司章程確定。董事會臨時會議是指在兩次定期會議之間必要時召開的董事會臨時會議。我國《公司法》規定,65,438+0/3以上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對於上市公司,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例會或定期會議,因為公司必須公布中期報告和年度報告。美國上市公司董事會平均每年召開7次以上會議,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召開的會議更多。而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平均每年召開四次以上會議,今後應增加會議次數。2003年3月,中國證監會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季度報告。

  • 上一篇:朝陽工業坊屬於哪個區?
  • 下一篇:公司公開發行新股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