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建團隊,擬定股改方案或公司組建方案;
2.聘請中介機構,與中介機構討論確定股份制改造方案和資產重組方案;
3.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
4.向行業管理部門提交公司從事相關業務的申請;
5.簽署保薦協議;
6、申請經市人民政府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
企業法人申請工商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成立。企業法人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開展經營活動。
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法人業務的需要,可以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