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分為總則、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股份轉讓、定向發行、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2013至1實施。
第二,分析
對未上市公眾公司的監管壹直處於模糊地帶。特別是近年來,隨著非法發行和非法證券業務案件的不斷出現,加強對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監管迫在眉睫。因此,2006年,監管部門積極準備成立相關部門,對公開發行股票但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監管。壹些業內人士也通俗地稱之為二次發行。非上市公司監管辦公室的成立,意味著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正式納入法制化軌道。
妳說的未上市公眾公司是什麽意思?
上市公司的本質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壹般特征,如股東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但是,上市公司不同於壹般公司的最大特點是,可以利用證券市場籌集資金,廣泛吸收社會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因此,上市公司的股本擴張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強於壹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