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公司債券的時間壹般為公司作出發行決議或決定後半個月左右。主要程序如下:
1.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或決定;
2.申請發行;
3.批準發行公司債券;
4.公布籌集資金的方法;
5.公司債券載明的事項;
6.公司債券存根簿。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53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155條
公司以實物券形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面值、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