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稱中可以使用行業術語中的“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作為行政區劃,“北京”是允許在商號和行業術語之間使用的。
3.基金類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以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繳出資額)不低於65,438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足額到位。"
4.單個投資人出資不低於654.38+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此限)。
5.至少有三名高級管理人員具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和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