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借款人逾期不還怎麽辦的批復》,企業借款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於無效合同。
《貸款通則》第七十四條:“企業擅自舉借或者變相舉借貸款的,中國人民銀行應當沒收貸款人已經取得或者同意取得的利息,並對借款人處以相當於銀行貸款利息的罰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自206543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壹條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因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