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合同有效,無需重簽。分公司是依法設立的,有營業執照。可以自己的名義經營,也可以自己的名義簽約。但根據法律規定,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發生糾紛,對方可以要求分公司和分公司的母公司同時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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