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沒有隸屬關系。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行為的結果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受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分公司是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只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名稱、章程和財產,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法律客觀性:
《建設工程發包承包違法行為認定和查處管理辦法》第九條本辦法所稱掛靠,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以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名義承包工程的行為。前款所稱承包工程,包括參加投標、簽訂合同、辦理有關建設手續、從事施工等活動。建設工程發包承包違法行為認定和查處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其附屬設施,以及配套的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