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黃光裕在入獄前意識到陳曉會奪取控制權,肯定會限制董事會權利,增加創始股東權利,從而控制國美。
但實際上黃光裕本以為可以用35%的股份控制董事會,卻沒想到被陳曉算計稀釋黃的股權,從而控制國美。
這是因為國美沒有壹個好的制度來完善創始股東的權益,約束職業經理人的道德,這是陳曉鉆空子的根本原因。
這個民營企業有很多啟示,要麽像美國壹樣,壹些國家出臺了很多保護股東權益的相關規定,要麽像日本壹樣,完善公司內部制度,保護公司創始股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