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我國,高新技術企業壹般是指在國家頒布的“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範圍內,不斷進行研究開發和技術成果轉化,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在此基礎上開展經營活動的居民企業。它們是知識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的經濟實體。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1.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後,經營壹年以上;
2.承擔過國家火炬計劃項目,且企業主導產品的技術水平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
3.企業在本行業有較大的影響力,對行業技術有促進和帶動作用;
4.年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軟件企業除外),高新技術產業銷售收入占總收入的60%以上;
5.企業整體研發和技術創新能力強,每年投入不低於年銷售額的5%;
6.研究開發高新技術產品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
7.企業管理科學規範,有良好的發展規劃;
8.重視和培養包括科技開發、市場營銷、企業管理在內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