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公司賬戶有未分配利潤,壹般要交所得稅。根據我國稅收法規,企業應依法就其經營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賬戶有未分配利潤的,應當將該利潤並入公司當年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如果公司符合壹定條件,比如小微企業或者高新技術企業,可能會享受壹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可能包括減免企業所得稅和延長納稅期限。因此,如果公司符合相關條件,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優惠政策。
綜上:公司年末賬戶有未分配利潤,壹般需要繳納所得稅。但公司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規定:“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許彌補的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所稱虧損,是指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從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和各項減除費用後小於零的數額中,減除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後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