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總收入-成本、費用和損失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x適用稅率
第四條規定,個體戶收入總額是指個體戶在生產經營和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取得的各類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業收入、勞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因此,個體工商戶轉讓其主要資產取得的所得,屬於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所得,應按上述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