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進行兼並重組,需要向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完成審核流程後才能完成兼並重組。發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60日內,收購人未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的,收購人應當在公告期滿後的次壹個工作日通知被收購公司,並予以公告;此後每30天公告壹次,直至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在作出要約收購提示性公告後、要約收購報告書公告前,收購人擬自行取消收購計劃的,應當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收購人不得對同壹上市公司再次進行收購。
風險提示:公司重組註意事項:
(1)選擇最有利的融資方式。企業融資方式包括內部融資方式和外部融資方式,其資金成本往往不同。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通過各種定量分析方法,以資金成本為基礎,建立壹個接近最優資本結構的良好結構。
(2)完善經營機制,努力實現借入資金置換為自有資金。公司應適應市場經濟的變化,完善自身的經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