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吧。公司被收購時對員工沒有補償,但員工可以要求新公司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如果因公司收購而終止合同,員工可以要求賠償。收購公司是股東之間的事情,與員工無關。公司在要求員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壹般需要承諾繼承其原有的勞動期限,這關系到員工以後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是否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未來裁員的經濟補償,年假天數等。如果公司不承諾繼承原勞動期限,員工可以要求結清之前的工齡補償,即每年壹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按壹年計算,六個月以下按半年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的變更,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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