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變更營業執照;
3.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4.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信息(由基本賬戶開戶銀行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要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時,應當召開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作出決議。但是,原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職責或者不履行職責,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召集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可以由半數以上董事推選壹名董事,或者由出資最多或者持有最大股份表決權的股東或者其指定的代表依法召集和主持會議並作出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