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終止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兩種情況:壹是公司辭退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除非員工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或因失職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公司辭退員工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二,員工自願辭職,公司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遇到“變相裁員”,首先要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主要有以下10形式的變相裁員。
1,無薪長假,無薪休假;
2.無償教育培訓,無償占用員工時間,如軍訓、演習、晨會等。
3.試用期員工無論表現如何,壹律辭退;
4.將員工從熟悉的環境中重新安置,迫使員工自己辭職;
5、加班控制,減少當月收入;
6.取消或減少當月收入;
7.重新核查學歷、經歷、資歷,借機辭退員工;
8.紀律考核容易出現記大過處分;
9.減少其他福利;
10,其他手段,如請假不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