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限責任公司,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名壹人以上股東和21名壹人以下股東組成,股東限於清償公司債務;
3.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幾個或幾個以上股東組成的公司,其資本全部分為股份,股東以其所購股份為限清償公司債務。
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成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核準;
2.章程草案;
3.到工商機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4.取得營業執照;
5.在公安機關指定的部門刻制印章;
6.在銀行開立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壹人公司的概念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者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