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五條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投資者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第十六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對投資總額或者擔保總額以及單個投資或者擔保金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