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決議的有效條件是決議內容不違法,不違反公司章程;會議的召集程序和表決程序合法;達到決議的投票比例。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的擔保。第二十二條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的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股東依照前款規定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司的請求,要求股東提供相應的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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