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股東應按應得股息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2.從上市公司獲得的股息可以減半征稅。
3.不管外國人獲得的分紅是不是上市公司,都不需要交稅。
4、居民企業從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股息收入免稅。
5.境外非居民企業股東從中國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按照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東為自然人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稅率為:
(1)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2)營業收入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收入;(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9)偶然收入。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簡稱綜合所得)的,按照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的,按月或者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