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當地工商局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根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2)記載出質人姓名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復印件(均須加蓋公司印章);(三)質押合同;(4)出質人或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或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簽字,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委托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委托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證明。
法律依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六條申請質押股權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提交。股權出質註銷登記的申請可以由出質人或者質權人單方提出。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質押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質押股權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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