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上我的身份證、股東賬戶、交易卡到股票交易的營業部就行了。辦理認股權證之程序如下:
1.股權憑證是股東的持股憑證。股東憑此證享有公司章程和制度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本股權證明書不得塗改、偽造,私自抵押、轉讓或買賣無效。
2.股東根據公司章程和公司有關制度轉讓其股份時,必須憑原在公司的股份辦理相關手續。除三人簽名外,其余的搜查令不得手寫。
3.該證明須經股東和董事長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並加蓋與董事會證明壹致的騎縫章後方為有效。壹式兩份,股東和董事會各持壹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