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們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公司是企業法人,享有獨立的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原則上,股東不對公司的債務負責。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二、註冊公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代理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居住使用證明。
綜上所述,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們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在登記過程中,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類公司需要準備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法人股東資格證明、身份證復印件等。公司成功成立後,需要按照相應的規模向社會招聘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