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資的會計分錄
(壹)接受現金資產投資的會計處理:
借方:銀行存款(發行價、手續費和傭金)
貸款:實收資本(有限責任公司雙方約定的份額)和股本(股份有限公司的票面金額)。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和股權溢價(差額倒置)
(二)接受非現金資產投資:
1.接受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投資時:
借方: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記錄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股本)溢價
2.接受存貨投資時:
借:原材料等。(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價值作為公允價值入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資本公積-資本(股本)溢價
如何理解實收資本?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從投資者處實際收到的資本,是企業註冊的法定資本總額的來源。按出資人可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個人資本、企業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資。
實收資本比例是企業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的主要依據。
企業實收資本較原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驗資證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實收資本”科目屬於所有者權益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實收資本或總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