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向公司借款是有限制的,通常不允許超過個人股東出資註冊資本的兩倍。如果超過,產生的利息不能從所得稅中扣除。比如我投資壹家公司的註冊資本是654.38+0萬,我只能貸200萬。如果超過200萬,我就要繳納相應的所得稅。
2.貸款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超過部分不能抵扣所得稅。企業會盈利,繳納企業所得稅,法律不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1)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經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與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為自己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相同的業務;
(6)將他人與本公司交易的傭金收為己有;
(7)擅自泄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