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是以企業的名義提出的。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後,首先要支付的是:破產費用,然後是欠員工的工資和保險費,其次是納稅,最後剩下的用於支付企業的債務。至於子女,不會涉及,因為是有限責任,債務僅限於企業的資產,不包括家庭財產。看內容還涉及到擔保,企業無法清償的部分,債權人可以申請擔保人支付剩余欠款,但擔保人履行了差旅支付義務後,仍然可以向債務人(妳朋友的公司)追償。至於債務的數額,銀行的欠款應該有約定,按照約定計算利息(利率應該在約定裏)。按理說,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應當在規定的時間申報債權(這樣金額就出來了,然後核實無誤)。順序是,先申請就行。法院將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至於會不會涉及欺詐,按理說擔保公司和銀行應該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