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程序是制定發行方案,與承銷商簽訂承銷協議,與銀行簽訂代收股款協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以票面金額為基礎,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126條應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發行,同壹類別的每壹股應享有同等權利。對同時發行的同壹類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所認購的每股應當支付相同的價款。第壹百二十七條股票的發行價格可以票面金額或者高於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