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請具體說明以下事項:因發展需要,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核,公司名稱由“XXXX有限公司”變更為“XXXX有限公司”,並已於XXXX XX完成各類登記變更手續。從XXXX XX年XX月XX日開始,公司將使用新名稱開展對外工作,原公司名稱將停止使用。公司變更應在工商局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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