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是根據房屋的計稅殘值或租金收入,向房產所有者征收的壹種財產稅。
收集目標:
1.產權屬於國家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為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發放產權的,抵押權人應當納稅。
3.房產所有人或抵押權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也應納稅。
5.不收租金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人和個人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和無租金納稅人的房產,應代交房產稅。
6.產權屬於集體所有的,由實際使用者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