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公告的相關規定
我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在交易日前3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並在公司所在地備置公告。上市證券交易所、相關證券經營機構及其網點將對公司本身及股票上市的有關事項向社會公眾進行宣傳和說明,以幫助投資者在公司股票上市後做出正確的交易選擇。
公司股票自發行結束日至上市首日未超過90日,或者招股說明書未到期的,發行人可以只編制簡要上市公告。公司股票自發行結束日至上市首日超過90天,或者招股說明書已經到期的,發行人必須編制內容完整的上市公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