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降低用人成本
用人單位在計算派遣人員總支出時,應當首先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派遣人員支付其他計劃外費用。勞務派遣專用發票可以計入用人單位的稅前成本,綜合核算單位的成本遠低於公司內員工的成本。
第二,方便專業的人事管理
用人單位不受戶口、學歷限制。他們通常會對派遣員工制定相關的管理規定,發揮他們的才能,根據分配的任務進行管理和考核。用人單位可以在業務量增加時增員,業務量減少時減員,所以用人方式非常靈活。
第三,減少勞動糾紛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下,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被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員工之間只是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以避免與被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發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