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營業執照登記流程如下:
(1)確定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2)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核準申請;
(3)向工商登記機關提交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章程、股東會決議、法定代表人登記表等材料;
(4)經工商登記機關核準的,發給營業執照。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辦理營業執照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營業執照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營業場所證明;
4.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