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資分為兩種情況:
A.企業被動增資——先註冊20%的公司,註冊後兩年內補足剩余80%的註冊資本;有些項目需要資金。
B.企業主動增資——如果企業實收資本與註冊資本壹致,企業通過增資增加註冊資本。
擴展數據
根據《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七條規定,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債權人有權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第壹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