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體重組。即以企業全部資產為基礎,通過資產重組,將整個企業改造成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規範化企業;
(2)局部重組。即企業以部分資產進行重組,通過吸收其他股東投資或轉讓部分股權成立新企業,原企業繼續保留;
(2)其他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