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券持有人委托證券機構銷售;
2.債券持有人直接將債券出售給從事自營業務的證券機構。
公司債券的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三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並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155條
公司以實物券形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面值、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