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大會決策:公司章程中規定,資本支出、重大合同或交易等重要事項需要股東大會表決。公司章程規定,這些重要事項必須有壹定比例以上的股東同意才能通過。
2.董事會的組成和選舉:確保董事席位的分配與持股比例相匹配。可以規定根據不同持股比例確定董事人數,並保證27%的股東有足夠的或有代表性的董事席位發揮其影響力。
3.關鍵人員任免:明確指出關鍵高管職位,如CEO、CFO等,只能按壹定比例或更高比例任免,如25%以上的投票權,讓擁有27%控制權的投資者參與並行使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