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壹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三)公司的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五)發起人姓名、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