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制度使用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出借會計檔案時,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嚴禁篡改、毀損。單位保管的會計檔案壹般不得外借。確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外借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會計檔案借閱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使用借閱的會計檔案,保證借閱的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