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操作中,集團出資後,除了為各子公司預留必要的營運資金外,原則上全部收回。在開立銀行賬戶之初,各子公司已授予本集團查詢和劃轉子公司賬戶內資金的權利,子公司的資金將在每天的特定時間劃入本集團設立的專用資金賬戶。
本集團將根據子公司自身經營以及與外部機構合作的需要,分配必要的日常運營資金。具體流程是子公司通過編制資金預算,提前估算生產經營活動需要的資金量,並向集團提交預算報告。集團審核同意後,將資金轉回子公司銀行賬戶,滿足子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在本集團收取和管理子公司資金期間,無需向子公司支付利息。但子公司向集團借款時,壹般需要按照集團規定的固定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