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理財產品的會計分錄
如果企業應用新會計準則,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的核算。
1,新會計準則獲取理財產品。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款:銀行存款
2.確認收入
借:應收利息
貸款:投資收益
3.到期獲得本金和利息。
借方: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如果發生虧損,借記投資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什麽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近期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金融資產,應當歸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1)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在近期內出售或者回購或者贖回。(二)是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壹部分,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通過短期獲利管理該組合。(3)屬於金融衍生品。但是,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金融擔保合同衍生工具,但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且必須通過交付權益工具結算的權益工具投資相掛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