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可以和公司協商處理此事,要求公司還款;根據有關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期還款。公司拒不償還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償還借款並支付利息。股東可以要求公司將所欠金額轉為增資,公司可以進行債轉股程序,增加股東股權比例,既可以化解股東與公司的矛盾,又可以保護股東的合法權益;需要註意的是,作為公司股東,在向公司貸款時,壹定要註意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借款協議,約定借款期限和用途,以轉賬為支付方式,避免糾紛,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壹條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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