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東名冊需要股東簽名。股東名冊是指記載股東身份及其股份的公司賬簿。股東名冊應當包括法定內容,不包括該內容的不能稱為股東名冊。其法定內容是:
(1)股東姓名和住所;
(二)股東出資。
(三)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零四條。本法及公司章程規定公司重大資產的轉讓、出讓或對外擔保必須由股東大會決定的,董事會應及時召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應對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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