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是:(1)按照所持股份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出席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三)按照其所持股份行使表決權;(四)監督公司的經營活動,提出建議或質詢;(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股份;(六)按照法律和章程的規定獲取相關信息。義務如下:(1)遵守公司章程;(二)按照認購的股份和出資方式繳納股本;(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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