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權協議與分紅協議的區別在於,分紅權只是股權財產權的壹部分,分紅權屬於股權。股權是指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後取得的財產性和人身性的綜合權利。股東財產權包括分紅權、優先受償權和優先購買權。股東的人身權包括表決權和知情權。股東擁有公司的股份,就意味著股東擁有權利,也就是可以享受公司的分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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