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辦理工商登記的,股權轉讓前的債務按照約定或者因原股東出資不完全而由原股東承擔;如果約定由新股東承擔轉讓前的債務,可以依法進行破產清算,承擔相應的債務。
相關規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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