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轉讓是通過股份轉讓實現的。股票轉讓是指股票所有者將自己的股票贈與他人,從而使他人成為公司股東的行為。
股份轉讓方式
(1)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可以不辦理上述股東名冊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無記名股票的轉讓應在股東將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立即生效。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